法治日报讯 记者黄洁 一盒连花清瘟颗粒进货价格23.57元,对外销售价格最高卖到104元,进销差价率达到341%;一盒连花清瘟胶囊的进销差价率更是高达538%。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源通百姓平安大药房有限公司作出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警告并罚款30万元。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工作中发现,由北京源通百姓平安大药房有限公司在某电商平台开设的“百姓平安大药房旗舰店”,涉嫌存在哄抬药品价格的违法行为,随即立案调查。
经调查核实,2022年12月2日至6日期间,“百姓平安大药房旗舰店”销售的药品连花清瘟颗粒,进货价格23.57元每盒,销售价格分别为58元每盒、80元每盒、104元每盒,最高进销差价率达341%;连花清瘟胶囊进货价格18.50元每盒,销售价格为118元每盒,进销差价率达538%。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该公司在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药品价格,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药品,其行为已经构成哄抬药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给予当事人警告并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