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网络低价出售商品为诱饵,套取他人银行账户资金,非法牟利,结果害人害已。10月23日,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田磊、孙澜等4人批准逮捕。
无业人员田磊、李澜、孙云飞、王庆之等人分别来自江苏、安徽、辽宁、吉林等地,4人通过网络认识,成为朋友关系。由于他们都懂些计算机操作技术,几次聊天后,决定进行网络诈骗。
一番预谋后,田磊在QQ群里发布低价出售商品的虚假信息,并设置购买链接,引诱他人进行交易。
今年夏天,莱芜市钢城区某国有企业职工王某在QQ群内看到田磊发的一则低价出售香烟的广告,因贪图便宜,便联系客服购买香烟。王某在客服“指导”下,一番操作,结果香烟没买到,发现自己银行卡内的3万余元钱不翼而飞。
原来,在王某点击链接购买商品并付款过程中,李澜通过后台获取了王某的QQ信息,以客服身份与王某加为好友,要求王某将手机提示信息和扣款截图发给自己,扣款截图显示交易金额和账户资金余额。
在确认王某帐户有较大余额后,李澜即将王某的信息截图发到QQ支付、百度支付等诈骗群里。孙云飞、王庆之等人看到李澜发出王某的信息截图后,便以发货客服的名义通过QQ与王某联系,告诉王某需要支付1元费用才能激活购买订单。
获得购主王某同意后,向王某发送含有木马病毒的“一元支付链接”,通过王某点击链接将木马病毒植入受害人电脑,利用QQ远程协助完全操控受害人电脑,最终将王某帐户内的资金全部转走,并立即将王某拉黑,消除聊天记录,使王某无法获得维权证据。诈骗得手后,4人进行了分赃。
被骗的王某无奈之下报了案,当地警方立案后顺藤摸瓜,查获了一起网上跨省作案的诈骗案件。警方查明,自今年2月份以来,田磊、孙澜等4人先后诱使11人上当受骗,诈骗金额达15万余元。(注:文中嫌疑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