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关系很好的同学,却因为借钱产生高利,被逼急的借款人竟然将贷款人捅死在街头。日前,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资某。
资某和陈某本是初中同学,平日里相处融洽。2013年5月左右资某向陈某借了5万元做生意,不过这5万块钱陈某要7分的利息。后来,资某生意失败,钱赔了一空,只还出2.9万元的利息便无以为继,陈某开始多次找资某要债,甚至带人直接上门讨债。2015年9月10日,陈某约资某谈还钱的事,资某表示:“大家以前关系那么好,这个钱能不能少还点,我除了2.9万元再还8万元给你,两年内还清。”陈某不同意,要资某除去已经还掉的2.9万元还要再还9.8万元,并且必须在2015年内还清。资某知道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但为了脱身,只能在9.8万元的借条上签字按手印。
第二天,越想越气的资某打电话给陈某想再谈一下还钱这个事,并且由于之前几次都被陈某等人言语侮辱,资某就买了一把杀牛用的屠宰刀带着,心想如果陈某好好说,可以少还一点钱,就和他好好说,如果陈某还是不肯让步或又说难听的话侮辱人,就教训他一下,给他点“颜色”看看。下午3点,两人碰面后在街上边走边谈,因为陈某对赔款数量坚决不让步,两人发生争吵,一怒之下,资某把别在裤带上的刀拿出来,朝陈某前胸部就是一刀。受伤后的陈某挣扎着跑开,但没跑出多远就摔倒在路中间随即丧命。而资某也于当天就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古语说事急从权,但再怎么急用钱,也不能接触高利贷,利滚利滚出来的只能是屋漏偏逢连夜雨。本案中5万块钱的借款,因为涉及高利贷导致利息超过本金数,两项累加达12.7万元,让两个关系本来很好的同学反目成仇,一方无力偿还一方又非要不可,最后导致一人命丧黄泉一人锒铛入狱,发人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