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瑞丽市检察院近日审查起诉了一起利用电子解码器与干扰器窃取他人车内财物的案件。该案被告人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瑞丽市检察院遂以盗窃罪向瑞丽市法院提起公诉。
2015年2月,被告人甘某为实施盗窃,从网上购买了电子车锁的解码器与干扰器,并来到瑞丽市大国门停车场寻找目标,当甘某将解码器打开后,搜寻到被害人林某某的轿车信号。随后,甘某又尾随林某某到了国门珠宝城,确定被害人林某某在摊位上不能看到轿车后,被告人甘某利用电子解码器打开车门,并进入驾驶室将一个墨绿色双肩包盗走,被盗包内装有玉石挂件87个、玉石手镯42个及1个钱包(内有850元人民币)。
后警方追回玉石挂件87个,玉石手镯7个。经鉴定,已追回的玉石成品价值人民币共计86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