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西宁市市民刘某因伙同他人贩卖伪造的高校学历证书被西宁市城东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刘某平常喜欢上网,某日在网上认识赵某,后者称其有门路可以办理西安某些民办高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经与赵某进一步商议之后发现此事有利可图,于是与赵某商议,由赵某负责制作伪造的民办高校毕业证,由本案犯罪嫌疑人刘某负责寻找需要伪造毕业证件的“客户”,并接受“客户”的身份信息及费用,并把这些材料和部分钱款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给赵某,赵某办理好伪造好高校证件后邮寄给刘某,最后由刘某将伪造的证件交给“客户”完成交易,赵刘二人通过上述方式给多个有需求的“客户”贩卖了伪造的毕业证等证件。
后经公安机关查证,赵、刘二人给他人贩卖的学历证书均系伪造,根据法律规定,刘某行为已涉嫌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刘某因涉嫌上述罪名而被依法批准逮捕,赵某也已被抓获归案。原来赵某并不是自己制作假印章证件,同样是通过向上家提供信息,由上家具体制作假证件,与刘某之情形如出一辙,案件继续在深挖之中,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