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高二学生上课玩手机,手机被班主任老师收走后,怀恨在心的他竟然邀约多名社会青年对班主任实施围追殴打。近日,该起案件的多名被告人因犯故意伤害罪而分别获刑。
现年20岁的小明,原是安徽省阜南县某中学高二学生。2014年初夏一天的课堂上,小明旁若无人地玩手机,被班主任高老师发现,手机被高老师当场予以没收。在下课后索要手机未果,小明便怀恨在心,便联系社会上的无业青年大强准备给高老师“一个教训”。当晚,小明还在班里对同学扬言“明天高老师就不来上课了。”三日后的晚上,小明与大强纠集了小涛、小亮等8人来到学校门口。小明向大强等人描述了班主任高老师的模样,并让大强在教学楼尾随即将下班的高老师。当晚9点半左右,高老师带完晚自习的课后骑着电瓶车回家,大强将“情报”传给其他同伙后,开始尾随高老师。当行至一十字路口,大强等人追上高老师,其中一人上前一脚将高老师连同电瓶车踢倒在地。随后,大强、小涛、小亮等人便开始对高老师拳打脚踢。在被围殴的过程中,高老师抓住了施暴者大强的右手,并咬住其食指不放。
小涛、小亮等人看到同伙被高老师咬住,便上前围殴高老师。在此过程中,施暴者小亮还拿出别在裤口袋钥匙链上的水果刀,朝高老师后背捅了五六刀。后高老师乘机爬了起来,跑到路边一家小卖部内并把门关上。但大强等人闯进店里继续对高老师进行殴打,大强还随手从小卖部门口拿起一把铁质笤帚殴打高老师肩膀和头部。在高老师被打的过程中,小明就躲在暗处观看着。后大强、小涛、小亮等人离开后,途径此处的另一名老师发现被打的高老师后报警。经鉴定,高老师的身体损伤程度达到轻伤二级。
大强等人在案发后相继落网,但涉案的小涛一直潜逃在外。今年2月2日,被网上追逃的小涛终于落网。大强、小涛等人的近亲属均与高老师达成赔偿协议,分别赔偿各项损失5万元,后取得被害人谅解。经阜南县检察院公诉,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大强有期徒刑七个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小涛有期徒刑六个月。(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