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固始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王俊告诉记者,检察建议发出后,镇政府积极履职,拆除违法建筑,守住了基本农田红线。
2020年11月18日,固始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对非法占用耕地的河南省某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并于今年3月15日向固始县法院申请执行。随后,县法院依法作出裁定,要求该公司执行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的处罚决定,拆除其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某镇政府组织实施。然而直到7月底,镇政府并未履职。
8月2日,固始县检察院依法向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积极履职,依法执行县法院作出的裁定。镇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采取行动,于9月6日将整改情况和整改效果书面回复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实地跟踪调查得知,该镇政府已向涉案企业下发《违建限期拆除通知书》,并监督企业拆除了建设在基本农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目前,镇政府正积极帮助涉案企业补办其他土地的相关手续,检察建议实现了预期效果。(刘立新 吴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