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吴晓锋 通讯员刘炜 刘开伦
“千年高山杜鹃王巍然挺立,珍稀红腹锦鸡林间穿梭。”来到重庆武隆、金佛山喀斯特旅游区的游客,几乎都会由衷地赞美当地的奇山秀水和壮美盛景。探寻两处世界自然遗产的保护与发展之道,促进人与自然遗产和谐共生,离不开法治力量。
2020年9月28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世界自然遗产检察公益保护办公室(以下简称自然遗产检察保护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一年多来,自然遗产检察保护办公室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打好联合巡查、公益诉讼、生态司法修复“组合拳”,用法治精心呵护两处世界自然遗产。
法治引领
检察护遗强合力
同属国家级5A景区的武隆区仙女山、南川区金佛山,早在2007年、2014年就作为“中国南方喀斯特”被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成为重庆的“瑰宝”。
但世界自然遗产地覆盖面广、监管盲区多,生态环境面临多种违法行为的破坏。
检察机关被赋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后,将着眼点放到了世界自然遗产的法治保护上。2019年,重庆检察院三分院公益诉讼部门在履职调查中发现,距世界自然遗产箐口天坑仅500米左右的公路两旁及山崖下,修建公路倾倒的废弃土石方长达百余米,大片山林植被被掩埋倾轧,对世界自然遗产核心保护区内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威胁。
类似禁养禁伐区内违规种植养殖和砍伐林木、核心保护区内建设施工破坏山林植被、乱搭乱建污染周边环境损害公共利益的案例,让人忧心。司法办案的背后,重庆检察院三分院决定成立一家专门机构,把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面推进到自然遗产保护区内,开辟检察公益与行政执法有机融合新路,联合守护大自然的慷慨馈赠。
2020年9月28日,33家有关单位聚集到三分院,探讨如何更好保护两处喀斯特地貌世界自然遗产。武隆区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强的发言很有代表性,他认为:“自然地理环境具有不可分割性,检察机关和多个部门的参与将有效改变跨区域管理难的问题,使自然遗产保护工作更有底气,也更有利于合力做好世界自然遗产的‘全域保护’。”
当天,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和行政执法双重职能联合保护辖区世界自然遗产的共识正式达成。自然遗产检察保护办公室及分设在武隆区、南川区检察院的联络室挂牌成立,聚焦自然遗产保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安全生产,形成了联合巡查、联合调查取证、联合办案等六项机制,初步构建起涵盖武隆区、南川区所有的喀斯特地貌世界自然遗产地,同时辐射辖区内国家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国家地质公园的法治保护体系。
公益诉讼
法治护遗增保障
周围臭气熏天、污水横流。刘某某在世界自然遗产核心保护区天生三桥区域内建设400余平方米的养猪场,不按环保标准修建环保设施,违规存储、排放粪便,引起周围游客和群众不满。涉嫌怠于履职的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行动,让刘某某的养猪场顺利拆除并栽种植物进行补植复绿,且督促整个区域十余家养猪场停业整改。
“听说检察机关介入,如果不依法整改的话行政机关也要被起诉,养殖户们都比较配合。”参加督促养猪场拆除工作的一名当地干部感慨道,一份检察建议书让他们做了很久工作也没做通的养猪场停业整改顺利实施。事实上,检察建议书、公益诉讼背后是法治的力量。
2020年10月14日,李某某盗伐金佛山自然遗产保护区黄杨木破坏生态环境案在涪陵区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被判承担生态修复等多项费用。判决后不久,李某某就出资15000余元购买苗木在其盗伐点上完成了补植复绿。
公益护遗,利剑斩“污”。自然遗产检察保护办公室成立的一年时间里,检察机关与两地行政执法机关密切配合,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发出的19件诉前检察建议全部得到了有效落实,非法排污、非法倾倒垃圾、破坏环境和旅游安全等问题得到及时整治,避免世界自然遗产地遭到不可逆破坏。
在公益诉讼的介入下,自然遗产检察保护办公室成员单位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发现并处置违法违规行为42起,全面配合“绿盾、环督”整改,保护区矿厂全部退出。
法治宣传
保护理念入人心
周日的重庆解放碑,人头攒动。旁边巨幅LED广告屏上,检察公益保护办公室欢迎举报损害世界自然遗产地的违法线索公益广告滚动播放。武隆、金佛山喀斯特旅游区内,同样的电子广告也格外醒目。
2021年5月20日,由自然遗产检察保护办公室牵头,当地生态环境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16家成员单位参与的较大规模联合巡山在金佛山自然遗产地拉开序幕。实际上,自然遗产检察保护办公室成立一年多来,围绕自然风景风貌、水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已联合开展专项行动12次,开展各类宣传270余次。
“我们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里,这里的山山水水就是我们的衣食父母,谁破坏和践踏,我会立即向检察机关举报。”2021年7月,自然遗产检察保护办公室检察官黄坤锋一行走进仙女山街道石梁子村杨家槽组刘远忠家中,老刘支持公益诉讼的态度非常坚决。
就这样,公益诉讼检察官在保护区走村入户,和游客交流,除发现公益诉讼线索外,合力保护世界自然遗产的理念也飞入了“寻常百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