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们来到伯明顿酒店旁的湿地水塘查看,发现存在违建猪舍的问题,猪舍周边污水横流,散发出阵阵臭味。污水对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很大影响,群众怨声载道。”回想起2月初针对一起公益诉讼案调查取证的情景,海南省陵水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熊施宁记忆深刻。近日,熊施宁再次来到这里跟踪回访整改情况。看着原有的违建猪舍被拆除清理并恢复了原状,周边环境整治一新,熊施宁感到很欣慰。
该案的办理源于海南省人大代表、陵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龙挺提供的线索。陵水县检察院检察长邹志云在向张龙挺汇报工作时,张龙挺反映了一个情况:“伯明顿酒店旁的湿地水塘存在有污水流入情况,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希望检察机关通过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帮助解决问题。”
第二天一早,陵水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其超带领干警联合陵城镇政府及县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调查取证。经核查证实:从2021年1月起,陵水县椰林镇坡留村村民吴某违规在伯明顿酒店对面建造猪舍进行生猪养殖。该养殖场无污水处理设施,生猪养殖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伯明顿酒店前面的排水沟,进入旁边的湿地水塘后排入陵水河。据了解,生猪养殖场所在区域为居民生活区,属禁止养殖区域。违建猪舍不但造成环境污染,对周边居民的生活也造成很大影响。
陵水县检察院召集陵城镇政府及县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开展座谈交流开展协作,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3月14日,该院分别向陵城镇政府及县生态环境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两单位依法履职,针对违建猪舍污染环境的情况抓好源头治理,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同时,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提高养猪户的环保意识。
“收到检察建议后,陵城镇政府及县生态环境局对村民吴某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拆除违建猪舍,修复周边被污染生态环境。目前违建猪舍已拆除,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熊施宁说。
李轩甫 伍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