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周宵鹏 记者从河北省公安厅获悉,邢台市建滔(河北)焦化公司非法排放涉气有毒物质污染环境案3名犯罪嫌疑人近日被依法逮捕。该案成为河北省立案侦办的首起涉气污染环境刑事案件。
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内丘县的建滔(河北)焦化有限公司主营捣固焦、粗苯、焦油等产品,是该市重要化工企业之一。4月22日,邢台市环保局和邢台市公安局环安支队联合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焦炉超标排放、燃煤锅炉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烟尘超标排放等问题。邢台市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145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保证金100万元。同时,该公司主管环保经理张某某、废水处理站站长陈某及检测员张某3名责任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邢台市公安局专案组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建滔(河北)焦化公司工程部经理张某某明知污水处理站生化池活性污泥死亡、蒸氨废水不能达标处理的情况下,向总经理王某某汇报后,继续将未达标处理的污水用于熄焦塔补水,致使污水中有毒物质挥发酚(沸点在230℃,能与水蒸气一起蒸出的酚类,经检测超出国家标准138倍)在熄焦时被直接排入大气,造成严重污染。此外,张某某还指示犯罪嫌疑人陈某、张某每天晚上对其在线监测设施烟尘仪电位器进行调整,致使其在线监测数据一直控制在环保规定数据值范围以内,从而达到蒙混环保检查的目的。
依据“两高”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邢台市公安局专案组认为,上述3名嫌疑人的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经邢台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邢台市公安局近日依法对3名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