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通报
2015年6月12日,湖南省长沙市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一起为岳麓区坪塘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肖国强为儿子违规操办婚宴问题。
经查,2015年5月1日晚,肖国强为儿子操办婚宴“预备餐”44桌,5月2日中午操办正式婚宴29桌,共设酒席73桌,并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68人礼金共3.13万元,属变相违规操作,严重超过宴请规模和对象范围,并违规收取礼金。岳麓区洋湖街道党工委给予肖国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党总支书记职务,责令退还违规收取的礼金。
个人悔悟
2015年初,我儿子准备结婚,这让我们全家都高兴不已。由于近年来我身体一直欠佳,终于盼到了这一天,全家人都希望把婚礼办得体面一些。
4月16日,按照省纪委出台的《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我向岳麓区教育局纪委作出书面申报:婚宴时间定于5月2日,因儿子儿媳属异地同城操办,规模定为30桌。
签订廉政承诺书后,我们全家又按照宴请规模商量了宴请对象人选,并向符合要求的宴请对象发出了请帖。
可一些同事、朋友得知未被邀请后,纷纷打来电话责问,说儿子结婚这么大的事都不邀请,是不是看他们不起,这着实让我头疼不已。
后来,有人提议说,我们这儿盛行婚礼前一天搞个‘预备餐’,可以通知那些同事朋友来吃预备餐,这样他们心意到了,也不至于违纪违规。我心想,这样做顶多算打政策“擦边球”,于是决定就这么办了。
然而,就在婚宴举办后的第三天,接到举报的区教育局纪委就通知我前去谈话。
面对上级的质疑,面对一直关心我的区教育局领导同志,我内心五味杂陈,有惊惧,有委屈,更有深深的悔意。
我对自己的行为作了认真反思,并深刻认识到了错误所在。为了规避检查,我假借地方风俗之名办“预备餐”,企图以此掩盖变相操办的事实,仅此一餐就开席44桌,大大超出报备桌数,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此外,我还收受了下属人员等管理服务对象的礼金,对违规收取的礼金既没有及时退还,也没有向上级报告。
之所以会犯这些错误,一方面是由于我心存侥幸,以为地方风俗如此,即使办“预备餐”被查,也可以此为借口推卸责任。而对同事、下属等人送的礼金,我同样抱着侥幸心理,以为“礼尚往来”的传统习俗便可掩盖违纪事实。殊不知,党员干部更应以身作则,自觉破除陈规陋习,带头移风易俗。另一方面,纪律意识淡薄也是导致我犯错误的重要原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三令五申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我虽有所认识,但入耳入脑不入心,头脑中始终没有绷紧纪律这根弦,导致关键时刻踩了红线,栽了跟头。
这起事件造成的危害也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对我本人而言,我不仅受到了党纪处分,还被免职,惩处不可谓不重,且原本好好的一桩喜事办得变了味,也给家人的心理带来了一丝阴影。对组织而言,造成的影响则更大更坏。我辜负了党多年的教育和培养,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更给党的作风建设抹了黑。
作为一个有着35年教龄的人民教师,更作为一名老党员、老同志,我真是悔不当初!这起事件给我的教训也极其深刻,它时刻提醒我,党员干部一定要以党纪条规来约束自己,做到一言一行都不逾矩。日常生活中,公序良俗应当遵循,人情往来也无可厚非,但若与纪律相抵触,就必须遵规守纪,决不能心存侥幸、以身试纪,打“擦边球”的心理千万要不得。(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纪委曹捷提供)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