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副市长张文明
据安徽省纪委消息:经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对黄山市委原常委、原副市长张文明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张文明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共同收受请托人财物;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张文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文明开除党籍处分;经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给予行政开除处分;张文明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张文明简历
张文明,男,汉族,山东肥城人,1958年3月出生,1976年3月参加工作,197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专业毕业。曾任黄山市委常委,副市长。
1976.03——1978.01,徽州地区休宁县岩前公社东亭村插队
1978.01——1983.03,徽州地区休宁县茶叶机械厂工作
1983.03——1984.10,徽州地区休宁县汊口乡财政所干部
1984.10——1992.10,徽州地区、黄山市休宁榆村乡、梅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其间:1986.09—1988.07在徽州地委党校学习)
1992.10——1993.10,黄山市屯溪区新潭乡党委书记(其间:1990.08—1992.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专业学习)
1993.10——1994.12,黄山市屯溪区屯光镇党委书记
1994.12——1998.01,黄山市屯溪区委常委、屯光镇党委书记(其间:1996.09—1997.07在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8.01——1999.04,黄山市祁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1999.04——2000.01,黄山市祁门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00.01——2000.11,黄山市建委副主任,市容局局长
2000.11——2001.02,黄山市祁门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2001.02——2002.01,黄山市祁门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2.01——2006.09,黄山市祁门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6.09——2007.02,黄山市委常委,祁门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7.02——2008.09,黄山市委常委,祁门县委书记
2008.09——2008.10,黄山市委常委
2008.10——2015.01,黄山市委常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