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安厅原副厅长谢晖涉受贿罪被立案侦查

2016-01-06 来源:法制网 热度:2490℃

新疆公安厅原副厅长谢晖

新疆公安厅原副厅长谢晖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201512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谢晖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谢晖简历

谢晖,男,汉族,四川三台人,19631月出生,19809月参加工作,1986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09月至19849月,农十师1823中教师;

19849月至19868月,新疆劳改警校学员;

19868月至19877月,乌苏劳教所管教干事;

19877月至19886月,乌苏劳教所办公室主任;

19886月至19936月,乌苏劳教所党委委员、副所长;

19936月至199411月,乌苏劳教所党委书记、政委;

199411月至19963月,自治区司法厅劳教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19963月至20005月,自治区司法厅劳教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005月至20021月,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自治区劳教局局长(19989月至20007月,新疆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21月至20044月,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自治区劳动教养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44月至20109月,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自治区劳动教养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其间:20083月至20087月,中央党校新疆班学习);

20109月至20136月,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36月至今,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15722日,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消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谢晖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512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谢晖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