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通报2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2016-01-10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555℃

1.潼南区古溪镇龙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吕信林在农村五保工作中收受他人钱财等问题。吕信林在受古溪镇政府委托办理本村五保对象初审上报工作中,接受村民肖某某吃请,并收受肖某某、杨某某好处费各1000元。后吕信林完善二人申报资料上报镇政府获得批准。吕信林利用协助政府核实上报倒房补助资金资料的便利,以村民段某某名义,完善相关资料后上报镇政府获得批准。后吕信林以清理农村低保为由取得段某某存折,将区财政发放到段某某存折的4000元倒房补助款全额取出,以困难救助名义给段某某500元,余下3500元据为己有。2015年11月,潼南区纪委给予吕信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2.开县竹溪镇大坪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安国等人截留惠农补助资金问题。竹溪镇大坪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等参加会议集体研究,刘安国决定,采取以部分村干部及亲属、五保户等顶名申报方式,冒领、截留退耕还林补助、农资综合直补、森林生态效益管护资金共计11.19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2015年11月,开县纪委给予刘安国党内警告处分。(重庆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