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原市长汤爱军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2016-01-10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2007℃

呼和浩特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汤爱军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消息: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同意,自治区纪委对呼和浩特市原市长汤爱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汤爱军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犯罪。

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汤爱军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涉嫌违法所得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

汤爱军简历

汤爱军,男,汉族,1950年4月生,内蒙古突泉县人,1970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普通班文化程度。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原市长。汤爱军在任期间,主张将金融业放在呼和浩特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着力引进和发展金融机构,特别关注环境建设。2008年奥运,火炬传递到呼和浩特,时任市委副书记、市长的汤爱军担任火炬手。

1970.11——1973.10,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运输公司工人;

1973.10——1977.01,吉林工业大学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学习;

1977.01——1979.06,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农机厂政工员、生产组长;

1979.06——1983.12,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农机厂副厂长、厂长;

1983.12——1990.09,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县委常委、副县长;

1990.09——1992.08,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2.08——1997.05,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行政公署副盟长;

1997.05——2000.02,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00.02——2000.08,内蒙古自治区经贸委副主任、党组成员,自治区国防科工办主任;

2000.08——2003.0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企业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自治区经贸委副主任、党组成员,自治区国防科工办主任;

2003.03——2003.04,呼伦贝尔市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2.04——2005.01,呼伦贝尔市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5.01——2005.04,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5.04——2010.04,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市长[2]  。

2008年2月当选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2010年4月16日,呼和浩特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举行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会上表决通过关于接受汤爱军请求辞去市长职务的决定,表决通过关于任命王波为呼和浩特市代理市长的决定。

2014年8月16日,据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官方网站消息,呼和浩特市原市长汤爱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接受组织调查。

2015年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呼和浩特市原市长汤爱军(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决定逮捕。

2015年8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汤爱军(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2016年1月,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消息: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同意,自治区纪委对呼和浩特市原市长汤爱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