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原副厅长王可炜受贿逾80万一审领刑10年
广东省科技厅原副厅长王可炜,为企业和相关个人在申报科研项目、申请科研经费以及科学中心人员录用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10余人贿赂款项共人民币80.15万元、港币4万元、购物卡4.1万元。
资料显示,王可炜于2006年转业,2009年9月至2010年任广东科学中心主任,2010年2月至2013年6月任广东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广东科学中心主任,2013年6月至案发前任广东省科技厅副厅长。2014年3月被刑事拘留。
怪哉!闲聊要来21.1万房款
据江门中院一审认定的18宗犯罪事实中,涉案数额最高的是王可炜收受大学同学朱某贿送的21.1万元。
朱某是广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其妻戴某与王可炜妻子沈某是同事关系。据朱某证言显示,2008年6月左右,他和妻子请王可炜、沈某夫妇吃饭,其间沈某提到他们家一直住在白云区,王可炜在科技厅上下班不方便,而且为了女儿以后上高中也能就近入学,想重新买一套房改善下住房条件,还讲到市区房子贵,资金有点紧张。
听到沈某这一说,朱某考虑到自己有项目在科技厅申报,王可炜给予了关照,以后还需要王可炜帮忙,所以当时就说买房时可以支持,当时王可炜他们也没有反对。饭后,他让沈某告诉银行账号,此后,他共往沈某账号转了21.1万元。
奇哉!准确抽奖“抽”中“苹果”
除了收取贿赂钱款,企业老板“进贡”的购物卡等礼品王可炜也照收不误。行贿人之一的王某原在广州市某物业公司工作,由于物业公司下属的分公司承接了广东省科学中心的物业管理项目,而王可炜调任科学中心主任,所以两人在2009年相识。据王某回忆,2012年物业公司20周年的庆典,他请王可炜参加,通过抽奖的形式送了王可炜价值8000元的苹果笔记本电脑。王某称,抽奖其实是形式,是有意安排王可炜中奖的。据一审法院认定,王某共向王可炜贿送人民币5000元、购物卡12000元。
可笑哉!办理假身份证存贿款
对于收取的贿赂款去向,王可炜供述,刚开始放到家里一个箱子里,后来有部分存到银行或放在银行保险柜里,因为怕组织和老婆知道,其转业的时候办过一个名字叫“张某”的假身份证,后来其用该身份证存款,另外有100多万元用于购买金条和提前还房贷款。2013年10月,王可炜以张某的名义在银行花了19.46万元购买了金条2条,这些金条都存放在平安银行保险柜里。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可炜犯受贿罪的事实不符合自首情节的认定,因为王可炜虽然向办案机关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但是其行为不符合自动投案的规定。量刑上,鉴于王可炜犯罪以后如实供述其罪行,有悔罪表现,且王可炜能够积极退缴赃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为此判处他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