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郭晓东违规使用公车问题。郭晓东乘坐单位公车7次到晋中市左权县办理私事,构成公车私用行为。2015年6月26日,经汾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郭晓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工程公司收缴应由郭晓东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2.晋中市中小企业局原副局长田文斌为其女儿结婚大操大办等问题。田文斌分别在6家酒店分7次为其女儿举办婚宴55桌,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8.1万元。此外,田文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经晋中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晋中市委常委会议2015年8月10日批准,决定给予田文斌开除党籍处分;经晋中市监察局研究,并报晋中市政府党组会议2015年8月12日批准,决定给予田文斌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山西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