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罗迪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罗迪阳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罗迪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决定,给予罗迪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