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口市秀英区海秀镇永庄村党支部培训期间违规提供酒水等问题。2015年6月12日至14日,海口市秀英区海秀镇永庄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共51人参加由海秀镇党委组织的培训活动。在培训期间,永庄村党支部提供酒水给该村参加培训人员饮用。2015年7月下旬,村党支部副书记陈张梁与海南福霖投资有限公司协商,由该公司出资人民币8100元现金支付酒水费用。2015年11月,海口市秀英区纪委给予陈张梁党内警告处分。
2.儋州市城监大队大队长蒲乃安违规收受礼金问题。蒲乃安先后三次收受海南悦信集团总经理洪某某红包,每次3000元。后来,蒲乃安分两次将9000元上交儋州市纪委。2015年10月,儋州市纪委给予蒲乃安党内警告处分,并将其违纪所得上缴国库。(海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