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清远市纪委网站对外公布,日前经中共清远市委同意,清远市纪委对英德市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副处级干部钟佩勇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钟佩勇曾经在英德英红镇当过书记。据纪委通报,钟佩勇犯有如下错误:一是2005年至2015年间,英红镇政府(英红茶场)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低价转让红桥茶厂国有土地、厂房,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构成滥用职权错误。钟佩勇身为英红镇党委书记兼英红茶场场长,对此负直接责任。二是接受购买方周某豪前往西藏旅游的安排,构成违反廉洁自律错误。三是2007年至2008年间,英红镇政府不经招标投标,将乡村公路施工工程直接发包给工程承建商邓某波承建,构成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错误,时任镇委书记兼签约法定代表人钟佩勇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四是2004年至2015年期间,钟佩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好处费,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错误。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和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报中表示,钟佩勇身为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犯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滥用职权和受贿等错误,中共清远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经市委批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英德市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副处级干部钟佩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违纪款项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