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远市纪委官方网站对外公布,清远市纪委对连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科员陈丽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陈丽犯有如下错误,一是假借“恶性肿瘤”名义、虚构工伤事实骗取医疗保险金,其行为构成贪污错误;二是擅自将连南社保局的社保基金借给连州市龙坪水泥厂,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错误;三是在担任连南社保局局长期间,收受龙坪水泥厂好处费,为其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错误;四是存在其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的错误。
通报中指出,陈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犯有贪污、滥用职权、受贿和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等错误,且情节严重,经中共清远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陈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违纪款项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