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纪委监察厅网站2日消息,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对厦门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李栋梁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李栋梁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对方财物,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收受礼金、购物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李栋梁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栋梁开除党籍处分;将由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及其他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