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书记他们可为村里办了不少实事,现在却被市纪委查处,他们哪算什么干部?”“我们一同去市里讨说法”……2015年5月的一天,当得知村里书记、主任、文书因伙同中介机构虚报冒领土地补偿款等问题被安徽省天长市纪委查处,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大通镇便西村一些群众前往市纪委为村干部请愿说情。
事情还得从一次群众电话举报说起。2015年初,有群众反映:近年来,便西村村干部从土地返租中谋利贪污。天长市纪委随后调查核实,发现村党总支书记程天佑、村委会主任李明岐、村文书吴德俊3人共同贪污宿扬高速拆迁补偿款、贪污土地流转租金以及贪污土地置换补偿金的违纪违法事实。
2013年,穿越便西村的高速公路开工。在征地拆迁评估时,程天佑拉拢拆迁评估人员,并安排李明岐、吴德俊通过虚增部分拆迁户附属物数字,虚报、重报生产队树木、塘坝等方式虚增拆迁补偿款36.85万元,除25.45万元上了村收入外,其余11.4万元被程天佑等人私分和用于其他支出,程天佑、吴德俊、李明岐各自分得21600元。
私分拆迁补偿款后,程天佑等人私欲逐渐膨胀。2013年秋,在“森林长廊增长”工程建设中,程天佑、李明岐、吴德俊等人虚报田亩套取国家土地征用租金,程天佑从中分得7113.6元,李明岐分得11286元,吴德俊分得14295.6元。2013年年底,在土地置换工作中,三人又虚报16000元土地置换补偿金,并各自分得数千元。
此外,在领取宿扬高速建设取土费用过程中,程天佑截留15.1万元,将12.1万元据为己有,后担心事情暴露,才将侵吞的这笔钱存入村集体账户。在管理宿扬高速征地补偿款时,吴德俊还侵吞了存款利息35750元。程天佑、李明岐、吴德俊的行为已构成共同贪污行为。
当天长市纪委查清所有事实,依法将程天佑三人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后,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这起典型的“小官大贪”违纪违法行为已严重逾越纪律、法律红线,必须严惩。纪委同志的解释为上访群众上了一堂实实在在的纪律法制教育课。
“还是要遵纪守法、讲规矩,我的所作所为触犯了党纪国法,真是胆大妄为,真不应该啊!”程天佑在悔过时痛哭流涕,悔之晚矣。
2015年12月,经天长市纪委常委会决定,分别给予程天佑、李明岐、吴德俊开除党籍处分;对程天佑等3人非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市财政。
【执纪者说】
“村官”虽小,但作为协助基层党委政府管理相关事务的具体执行者,都有一些权力,尤其在协助征地拆迁、土地征用、项目建设等方面难免接触到大额资金。如何管理使用好这些集体资金,考验基层干部的党性、纪律、法治观念。对此,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切记“公帑姓公,一分一厘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不能乱用”,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错误认为“大不了把钱退掉,不当村干部”。若以身试纪试法,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到时追悔莫及。
(安徽天长市纪委常委张桂松)
《 人民日报 》( 2016年02月16日 1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