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古丈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梁世槐严重违纪被“双开”

2016-02-21 来源:州纪委 热度:1507℃

2015年上半年,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纪委发现古丈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梁世槐有关违纪问题线索。经过初步核实后,2015年6月29日,州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对梁世槐立案调查并采取“两规”措施。经查,梁世槐在2010年6月至2014年1月担任古丈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利用担任该县几个专案组负责人的职务便利,收受案件当事人或委托人财物,为他人开脱罪责;挪用相关押金和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保证金归自己使用;非法占有公共财物。2015年10月28日,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州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给予梁世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梁世槐案是一起典型的利用司法权、执法权违纪违法的案件。梁世槐身为执法人员,知纪违纪,知法犯法,从一名公安部门的领导干部,一名群众眼中的办案能手,蜕变为腐败分子,教训十分深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惩治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对基层贪腐和执法不公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养奸,切实增强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