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03-19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600℃

1.海东市平安区三合镇东崖头庄村党支部书记李玉祥虚报冒领国家奖励性住房补贴资金问题。李玉祥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已享受危房改造项目补助款的情况下,又以其女儿及亲属名义虚报冒领3.4万元。2015年8月14日,平安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李玉祥开除党籍处分。2015年12月31日,平安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三合镇副镇长王昱党内警告处分。

2.海东市互助县南门峡镇卷槽村党支部书记贺守福虚报冒领补助款等问题。贺守福将1.04亩集体土地登记在个人名下,坐收坐支土地补偿款及青苗补助款9300余元用于村委会招待费开支;虚报耕地0.499亩,领取青苗补助款744.76元用于村委会招待费开支;擅自变卖项目配送种薯15吨,获利4500元用于村委会招待费开支。2015年12月23日,互助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贺守福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3.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下塔迈村党支部原书记谢光彩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谢光彩和该村一社原社长王志莲、二社原社长董顺元在任村干部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从村集体剩余的草场补助款中,分别贪污3.6万元、3万元、3.3万元。共和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依法分别判处谢光彩、王志莲、董顺元三人有期徒刑三年。2015年12月25日,恰卜恰镇党委研究,并报请县纪委同意,分别给予谢光彩、王志莲、董顺元开除党籍处分。

4.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次汗素村党支部原书记梁祖成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梁祖成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草场征地补偿款200万元,用于自己开办砂石料厂支出。共和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2015年12月25日,恰卜恰镇党委研究,并报请县纪委同意,给予梁祖成开除党籍处分。

5.果洛州班玛县赛来塘镇合科村私分项目款问题。合科村在实施异地搬迁项目时,将本应实施搬迁项目的资金违规分发给各农户,并采用“借房”等形式通过项目验收。2016年1月22日,班玛县监察局报经县政府同意,分别给予赛来塘镇镇长田晓宏、县扶贫局局长文化吉行政记过处分;赛来塘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合科村党支部书记旦巴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合科村村委会主任吨那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青海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