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龙南拆违队员受贿窝案六名被告均获实刑

2016-03-19 来源:正义网 热度:1452℃

本应履行拆违职责的江西龙南拆违中队的六名队员,却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关照”违章建筑户,统统被判刑。日前,由江西省龙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廖某勇、廖某晖、叶某浩、叶某成、周某林、赖某军等人受贿一案,法院一审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4年2月至2014年11月期间,被告人廖某勇、廖某晖、叶某浩、叶某成、周某林、赖某军等人受聘于龙南县某乡政府担任拆违队员,负责查处、拆除违章建筑。但面对金钱的诱惑,多数拆违队员却守不住法律的底线,前赴后继,陆续掉进受贿犯罪的深渊,期间,各被告时分时合,收受“违章建筑户”李某、刘某清等人计2.75万元至7万元不等,并对以上违章建筑给予“关照”不予查处。

法院认定,廖某勇、廖某晖、叶某浩、叶某成、周某林、赖某军等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综合各被告人的法定、酌定情节,依法对该受贿窝案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示,面对金钱的诱惑,我们国家工作人员应能守得住法律的底线,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应当从心抓起,从行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