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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惶惶不可终日的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反观当下一些领导干部,却亲手将妻子儿女培养成“利益共同体”,将家庭打造为“权钱交易所”,令人唾弃。
陈磊
《礼记·大学》中说,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追而溯之,家国天下皆由修身始。
这句话用在领导干部身上,再贴切不过:其言其行总是为子女亲属所效法,其品行也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约束着身边人。“子帅以正,孰敢不正”。
反观当下一些领导干部,却亲手将妻子儿女培养成“利益共同体”,将家庭打造为“权钱交易所”,令人唾弃。
夫妻联手
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可谓其中一个反面典型。
3月30日,王敏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检方指控,王敏利用职务之便,为多家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开发、职级晋升、工作安排等事项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通过其妻王丽英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05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他在《忏悔书》中说:“夜夜难以入睡,几乎天天半夜惊出一身冷汗,醒来就再也睡不着,总想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出事。白天常常魂不守舍,省委通知开会,怕在会场被带走;上班时怕回不了家;上级领导约去谈工作,也怕是借题下菜。”
王敏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当地一家与其关系密切的房地产开发商赵某被抓,他害怕自己被牵出,惶惶不可终日,极度煎熬,几乎崩溃。
早在2005年,王敏将妻子介绍给赵某认识,并对赵某说:“你这个阿姨人很好,和她处不好的人肯定有问题。”
心领神会的赵某对王敏妻子百般讨好,主动带其到北京、香港、澳门旅游、购物,从名牌衣服到名牌手提包,哪个好、哪个贵就买哪个。
2008年,在王敏默许下,赵某为其女儿购买住房。赵某还多次带王敏妻子去澳门赌博,王敏妻子不用出赌资还能得到“分红”。
王敏还纵容女儿在赵某的公司长年“吃空饷”,并多次打招呼、拉关系、铺路子,帮助女婿承揽工程牟利。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文称:就这样,王敏放纵妻子、女儿、女婿,整个家庭形成了以他为核心,夫妻联手、全家上阵、共同敛财的链条,陷入了“物质生活享乐化、精神生活颓废化、家庭生活逐利化”的泥沼。
东窗事发之后,王敏掩面痛哭,“是我把他们引向了错误的道路,这不是爱而是害……我没有带好头,作为家庭主心骨,这个上梁没有摆正”。
陷入“家庭生活逐利化”泥沼的并非只有王敏一家。
王敏受审同一天,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今年河南法院将依法审理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涉嫌受贿案。
张慧清是白恩培的第二任妻子,夫妻联手,也把家庭变成“权钱交易所”。白恩培在“忏悔录”中写道:“我在前边办事她在后边收钱。有时还有意创造条件,让她打着我的旗号去搞权钱交易、接受贿赂。”
白恩培以姻亲血缘结成“腐败共同体”,他不直接收受钱物,而是由其妻张慧清当“收银员”,由张的两个表弟具体办事,其中一个负责在商人和官员中居间协调,另一个管理资金和物品。为便于收钱、洗钱,张慧清还以表弟名义成立10余个皮包公司。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统计:从2015年2月13日至12月31日,该网站共发布34份省部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纪律处分通报,其中21人违纪涉及亲属、家属,比例高达62%。
家风败坏
“正常的同志关系,完全变成了商品交换关系。我家成了‘权钱交易所’,我就是‘所长’,老婆是‘收款员’。”
江西省委原书记在忏悔录中写道。
此前,中央纪委通报江西省委原书记苏荣时指出,其“自身严重腐败,并支持、纵容亲属利用其特殊身份擅权干政,谋取巨额非法利益,严重破坏了党内政治生活,损害了当地政治生态,性质极其严重,影响十分恶劣”。
在苏荣担任江西省委书记期间,其妻于丽芳频繁插手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索取收受巨额财物。她成天往来江西各地,结交各色人等,许多干部、商人竞相逢迎“于大姐”。其子多次插手土地、工程项目,大肆收取好处费。现已查实苏荣有13名家庭成员涉案,可谓夫妻联手、父子上阵、兄弟串通共同敛财。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文称,苏荣腐败案是典型的家族式腐败。家里面从老到小、从男到女都有参与。
2015年10月,中央纪委在对河北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本顺的通报中,首次使用了“家风败坏”这个词语。通报指出,周本顺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家风败坏、对配偶子女放任纵容。
这种由于家风不正导致腐败的案例绝非高级领导干部的“专利”。领导干部不论职务高低,如果在这方面一不留神,都有可能成为反面典型。
例如,山东省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党委书记张洪亮,因犯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无期徒刑。除了张洪亮本人外,其妻子、女儿、妻兄、妻弟、妻妹均牵涉其中。
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受贿一案宣判时,在法庭最后陈述中,刘铁男痛哭流涕:“每天我都在自责,因为我的过错把孩子也毁了,让他走上歧途,我对他的犯错误,养不教,父之过,对他的犯罪我应该负全部和根本的责任……”
有观点认为,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家风败坏已成为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
其实不少落马官员贪腐的初衷,是为了让家人生活得更好。但当方向错误时,走得越快,反而离目标越远。
清代思想家林则徐曾说过:“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财损其志;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而多财,益增其过。”
此言足可为鉴。
另外,古人说:“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
规矩,是一种约束,一种准则。
人不以规矩则废。王敏等人正是因为无视纪律、不讲规矩、不守底线,才必然“踩雷”、“触电”,甚至滑向腐败的深渊。
立规立诫
上世纪60年代,焦裕禄担任河南省兰考县委书记期间,有一次,他的大儿子焦国庆想看戏,就告诉门口的售票员:“焦书记是我爸爸。”
焦裕禄知道后非常生气,当即叫来家人训了一顿,命令孩子立刻把票钱如数送给戏院。紧接着他又建议县委起草了《干部十不准》的通知,不准任何干部和他们的子弟“看白戏”。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
眷顾亲情是人之天性,无可厚非。但公权与私利之间亦存在天然的鸿沟,不可逾越。
因此,有观点认为,应该立规立诫,划清亲情与权力的界限,扎紧制度“笼子”。
2015年10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做到廉以修身、廉以持家,培育良好家风,教育督促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走正道。
今年1月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明确提出,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这是首次以党内纪律规矩的方式,将树立良好家风列为党员领导干部的“必修课”。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也增加多项条款,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权职或职务影响为亲属和身边人员谋利。
去年,上海还率先进行试点,出台《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有专家认为,这在家风建设层面上也是一种配套制度的构建。
此外,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也是家风建设的应有之义。一旦出现领导干部违纪涉及子女亲属及身边人的现象,从严处理,以儆效尤,让权力不再“任性”。
“领导干部对子女亲属的管理有时难以靠‘硬制度’,这就要通过家规、家诫等,用精神力量和道德力量进行约束。”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表示,这种对领导干部子女亲属及身边人的精神约束,落脚点其实也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手中权力运行的规范。
行文将止之时,《法制日报》记者看到消息,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力夫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张力夫严重违纪的问题之一,是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默许亲属利用其本人职权谋取私利。
张力夫也为此付出代价: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力夫开除党籍处分,按照副科级确定退休待遇。
正家风,仍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