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受上级法院指定管辖,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孙家海受贿案,被告单位新疆鑫汇德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及被告人、新疆鑫汇德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卓志松单位行贿案。
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称,2012年至2014年,被告人孙家海利用职务便利,为被告单位新疆鑫汇德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谋取不当利益,二次收受被告人、新疆鑫汇德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卓志松贿赂款共计人民币400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告单位及其诉讼代表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孙家海等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