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机关对汤爱军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6-04-21 来源:检察日报 热度:2069℃

呼和浩特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汤爱军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由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侦查终结的呼和浩特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汤爱军(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指定管辖,4月19日由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向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汤爱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汤爱军,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鄂尔多斯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汤爱军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内蒙古自治区国防科工办主任、呼伦贝尔市委副书记、市长、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落马轨迹

2014年8月1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汤爱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调查。

2014年9月4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汤爱军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

2015年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汤爱军涉嫌受贿犯罪决定逮捕;

8月26日,汤爱军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2016年1月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称,自治区纪委对汤爱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汤爱军被开除党籍。

经查,汤爱军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犯罪。

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汤爱军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涉嫌违法所得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唯我独尊 喜欢搞圈子

据媒体报道,在内蒙古官场,汤爱军有两个被公认的特点,一是性格强势,二是喜欢搞圈子。汤爱军的强势主要表现在工作作风上,他很喜欢唯我独尊,很享受“一切我说了算”。

在呼和浩特官场,汤爱军的强势还表现在他不怎么尊重其他主要领导。汤爱军在呼市担任市长期间,大包大揽,其他领导经常被他搞得很“尴尬”。

2010年4月15日下午,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全体会议,接受汤爱军请辞市长的决定。是年,他整整60岁。离任呼和浩特市市长后,汤爱军以呼和浩特市慈善总会会长身份,一直在家赋闲,直到2014年被纪委调查。

汤爱军简历

汤爱军,男,汉族,1950年4月生,内蒙古突泉县人,大学普通班文化程度,197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11月参加工作。

1970.11—1973.10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运输公司工人;

1973.10—1977.01吉林工业大学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学习:

1977.01—1979.06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农机厂政工员、生产组长;

1979.06-1983.12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农机厂副厂长、厂长;

1983.12—1990.09,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县委常委、副县长:

1990.09-1992,08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2.08—1997.05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行政公署副盟长;

1997.05-2000.02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00.02-2000.08内蒙古自治区经贸委副主任、党组成员,自治区国防科工办主任;

2000.08-2002.0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企业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自治区经贸委副主任、党组成员,自治区国防科工办主任;

2002.03—2003.04呼伦贝尔市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2.04-2005.01呼伦贝尔市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5.01-2005.04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5.04-2010.04,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4.08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