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消息,2016年4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包生荣(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包生荣简历
包生荣,男,蒙古族,1960年3月出生,籍贯科右中旗,硕士,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1983.07-1996.03 伊克昭盟计划委员会工作,历任财贸科科长、综合科科长、投资科科长;
1996.03-1996.09 挂职任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副镇长;
1996.09-2000.09 杭锦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其间:1997.09-1998.07在内蒙古党校县级领导工业经济培训班脱产学习);
2000.09-2001.03 杭锦旗党委副书记,旗人民政府代旗长;
2001.03-2005.04 杭锦旗党委副书记,旗人民政府旗长(其间:2001.05-2001.11挂职任广东省开平市市长助理);
2005.04-2009.02 杭锦旗党委书记;
2009.02-2012.11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2.11-2012.12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2012.12-2013.01 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2013.01任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市财政局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