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安康市委批准,安康市纪委对3名县级干部进行立案审查,3人因违纪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高福宏在担任白河县政府副县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耿国泉在担任汉阴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王生林在担任汉阴县政府副县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安康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高福宏、耿国泉、王生林3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日前,经安康市委批准,安康市纪委对3名县级干部进行立案审查,3人因违纪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高福宏在担任白河县政府副县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耿国泉在担任汉阴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王生林在担任汉阴县政府副县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安康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高福宏、耿国泉、王生林3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