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焦志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焦志强在审理某行政诉讼案件时,多次接受案件当事人宴请。2016年3月25日,祥符区纪委给予焦志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内乡县水利局局长黎明违规借用企业车辆问题。黎明在担任内乡县水利局局长期间,长期使用某下属公司租用的小汽车一辆。2016年2月17日,内乡县纪委给予黎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将小汽车退回企业。
3.郸城县水利局黑河管理段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该管理段违规公款吃喝花费1.326万元,随后以其他名义入账报销,段长王建伟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6年3月2日,郸城县水利局给予王建伟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其段长职务;分别给予多次参与吃喝的管理段工作人员郭宗喜、何海印行政记过处分。
4.宝丰县肖旗乡政府工作人员李广兴在“公务灶”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2月22日,李广兴利用管理机关公务灶的便利,私自安排亲朋好友在公务灶就餐,共计消费300元,随后以职工工作餐的名义入账报销。2016年2月26日,肖旗乡纪委给予李广兴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5.新蔡县余店镇胡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丁军站违规操办其子婚礼问题。2016年1月21日,丁军站借为其子操办婚礼之机违规收受礼金97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3月23日,新蔡县纪委给予丁军站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河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