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政协原副主席肖万寿
记者4月29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4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政协原副主席肖万寿(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移送本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肖万寿简历
肖万寿,男,蒙古族,1958年5月生,察右中旗人,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5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曾任乌兰察布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1975.05—1984.03 察右中旗乌兰供销社工作(其间:1983.05任供销社副主任)
1984.03—1991.03 察右中旗乌兰苏木党委副书记、政府苏木长,1989.03任党委书记
1991.03—1992.03 察右中旗供销社主任
1992.03—1993.02 察右中旗商业购销集团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1993.02—1998.11 察右中旗商业贸易委员会副主任,1994.04任主任,94.06任党委书记
1998.11—1999.01 察右中旗旗委常委、旗委办公室主任
1999.01—2004.04 乌盟盟委组织部副部长,2002.06兼任乌盟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04.04—2006.03 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
2006.03—2007.11 四子王旗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2007.11—2013.01 四子王旗旗委书记
2013.01—2015.08乌兰察布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2015年8月,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5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政协副主席肖万寿(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5年11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肖万寿(副厅级)决定逮捕。
2016年1月13日,政协乌兰察布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免去肖万寿政协乌兰察布市第三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