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纪委监察厅通报14件“一问责八清理”典型案例

2016-05-05 来源:河北新闻网 热度:1414℃

5月4日,省纪委监察厅通报14件“一问责八清理”方面典型案例,分别是:

 1、三河市副市长卢金力等人失职问题。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打击盗采盗挖矿产资源工作不力,对发现的盗采盗挖问题未及时上报;三河市公安局巡警特警大队、交警大队对非法盗采盗运问题未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市交通运输局未做好盗采盗运车辆限行管控工作,致使2015年12月发生严重盗采盗挖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给予副市长卢金力,三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王志民,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洪浩,巡警特警大队教导员、代理大队长田晓峰,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武子龙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市公安局灵山治安检查站指导员、代理站长孙万才,交通运输局运管站站长李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公安局巡警特警大队代理中队长赵梦凯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高雷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现任职务。

 2、河北工程大学附属中学违规收费问题。2015年秋季入学期间,河北工程大学附属中学违规收取112名片区外学生捐资助学款61万元,给予附属中学校长张希龙、校党总支书记温志坚党内警告处分。

 3、承德市双滦区安监局虚假申报领取专项资金问题。2012年,时任副区长郭涛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商定,将5座有主尾矿库作为“无主库”项目申报,申请国家用于关闭无主尾矿库的闭库资金,2013年5月获批,截至2015年8月已使用该资金对5座有主尾矿库实施闭库,给予郭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沧州市委党校乱收费问题。2011年至2013年,沧州市委党校原副校长付忠斌请示时任常务副校长崔铁吉同意后,安排党校研究生处违规收取听课押金和招生考试报名费等,且未交党校计财处,由研究生处收支、保管。崔铁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给予党校研究生处主任张振江、副主任杨淑敏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崔铁吉、付忠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涞源县医院违反招投标规定等问题。2009年,涞源县医院建设项目招标过程中3家公司串标,县住建局招标办监督不到位。县医院拆迁过程中,超合同价支付工程款,涞源县卫生局未按程序报批增加项目资金事项,给予涞源县原卫生局局长王来印、县医院副院长焦建利、县医院基建科科长曹金合、基建科副科长赵宝明、县住建局招标办股长李勇志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县医院院长高五海行政记过处分。

 6、鸡泽县建设局主任科员李高起失职问题。2005年5月至2010年4月,李高起分管监察大队期间,某项目在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监察大队未能及时制止,致使该项目违规建成,给予李高起党内警告处分。

 7、故城县人社局党组成员、机关事业登记局局长戴方君等人把关不严违规安排事业编制人员问题。该局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公开招聘,违规安排事业编制人员1名,戴方君及该局人事股股长李杰把关不严,给予戴方君、李杰行政记过处分。

 8、卢龙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胡良失职问题。2014年至2015年,卢龙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未能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于某在其家庭农场内搞违法建设,给予时任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现任副局长胡良党内警告处分。

 9、内丘县住建局乱收费问题。2011年至2015年,内丘县住建局造价站站长李清霞(非中共党员),负责村镇建设股工作,违规收取危房改造“制图费”,李清霞经手将部分款返还乡镇及工业园区,余款存村镇建设股使用,在被责令整顿后仍不收敛,继续违规收费。给予李清霞行政降级处分,免去村镇建设股负责人职务,调离村镇建设股岗位。

 10、行唐县扶贫办乱收费问题。2012年4月至2014年1月,行唐县扶贫办时任主任张建良安排工作人员向扶贫村违规收取项目管理服务费、项目编制规划费等32.4万元,用于发放县扶贫办扶贫服务中心自收自支人员工资等,给予张建良党内警告处分。

 11、张北县城乡规划局原局长牛聪旺等人失职问题。2009年,张北县城乡规划局对未取得规划手续的开工项目处罚不到位,未将项目容积率超标问题告知国土资源部门,致使该项目单位少缴土地出让金128.12万元,给予该局原局长牛聪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原副局长杨亮、刘宽行政警告处分。

 12、滦县公安局小马庄派出所乱收费问题。2006年,滦县公安局小马庄派出所在办理居民二代身份证过程中,违规收取照相费、专递费等费用,给予时任所长刘永富党内警告处分。

 13、定州市民政局违规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2010年3月,经定州市民政局时任党委书记、局长刘振权同意,该局挪用2007年以来抚恤补助资金用于基建工程等。该局还存在滞留专项资金、下属单位报账不规范问题,给予刘振权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14、辛集市住建局工作人员刘建跃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2005年1月,刘建跃筹集资金帮其子成立辛集市德诚门窗有限公司,其中刘建跃出资70万元,占股63.4%,担任公司法人、执行董事,2015年4月,刘建跃退股,给予刘建跃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