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05-14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384℃

1.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工会主席沈永法侵占工会奖励费问题。2015年2月,沈永法与镇工会其他3人弄虚作假,伪造凭据,套取并私分区总工会下拨给镇工会爱心互助奖励费8000元,其中沈永法分得3500元。沈永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

2.淮安市淮阴区五里镇王庄村原党总支书记万民生、村委会主任徐洲叶、会计陈祝华违规侵占村民树木补偿款等问题。万民生、徐洲叶、陈祝华等人弄虚作假,将国家补偿给村民的国道拓宽树木损失补偿标准由每棵40元降低为20元,侵占并私分村民树木损失补偿款共计1.5万元,其中,万民生、徐洲叶、陈祝华各分得3000元;同时,3人分别在村集体账上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养老保险费各3000元。万民生、徐洲叶、陈祝华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金湖县前锋镇白马湖村党总支书记蒋贵清截留村民小麦受灾理赔款等问题。蒋贵清擅自截留县保险公司支付给受灾农户的小麦受灾理赔款4.6万元,用于村务开支。同时该村3年内共计超标准接待95899元、租用车辆11.202万元。蒋贵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靖江市新桥镇滨江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益新违规套取村集体资金私设“小金库”等问题。陈益新等人弄虚作假,在4年时间内通过虚列开支的手法从村集体账上套取49万元设为“小金库”,并采用虚增房屋拆迁和秸秆禁焚禁抛等费用的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共计5.248万元用于吃喝招待。陈益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5.泰兴市新街镇孔叶村村委会主任叶纪平违规套取村集体资金问题。叶纪平利用村庄出新之机,虚增墙体刷白工程面积,套取村集体资金3.6万元,直接用于支付其日常招待吃喝产生的费用。叶纪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江苏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