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05-14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497℃

1.金山区亭林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记账室原记账员施军挪用公款问题。施军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挪用公款累计191万余元归个人使用及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崇明县新河镇新建村村委会委员沈超杰骗取惠农补贴问题。沈超杰利用职务便利,以自己及亲属名义虚报种植面积,骗取惠农补贴8万余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奉贤区奉城镇塘外村党支部原书记褚品章挪用公款等问题。褚品章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共7万元;挪用公款50万元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褚品章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松江区新浜镇农业服务中心骗取惠农补贴问题。松江区新浜镇农业服务中心违规虚报种植面积,骗取惠农补贴14770元,用于支付日常业务招待餐费。该中心原主任朱明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5.宝山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张庆军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张庆军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金礼品总计价值146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上海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