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至4月,北京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5407件(次),立案815件,增长59.5%。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32人,增长52%,其中局级1人,县处级138人,乡科级122人。移送司法25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123人,“小官贪腐”104人。
2016年1月至4月,北京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5407件(次),立案815件,增长59.5%。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32人,增长52%,其中局级1人,县处级138人,乡科级122人。移送司法25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123人,“小官贪腐”10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