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市纪委消息:日前,经天津市委批准,天津市纪委对河北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刘国强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国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观念缺失,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财物,并送给他人礼金,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天津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天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国强开除党籍、撤职处分,由副局级降为副主任科员。(天津市纪委)
刘国强简历
刘国强,男,汉族,1958年12月生,河北卢龙人,198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1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天津河北区政协副主席。
曾任河北区房地产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15年1月-2016年5月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河北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副主席。
2015年1月15日,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河北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刘国强同志当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河北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副主席。
2016年5月,因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被开除党籍,降为副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