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我院接到河南省南阳市检察院交办的一起案件线索。该线索反映,南阳市城管局原局长肖某涉嫌受贿。当时,肖某是南阳市住建委主任、市房管中心主任。作为一个在市直主要部门任实职的正处级领导干部,肖某的社会交往复杂,在查处另一起案件时他已被惊动过一次,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
初次交锋时,肖某表现得很淡定,矢口否认自己存在经济问题。与此同时我们开展了秘密侦查,但无论从肖某的银行存款,还是从其通话记录中,都没有发现问题,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在此情况下,我们决定从肖某的妻子宋某身上打开突破口。果然不出所料,开始接触宋某时,宋某也矢口否认其丈夫存在经济问题。我们耐心地给她讲解法律和政策,并正告她我们已经掌握了一定证据,否则也不会找到她。在强大的心理攻势下,宋某交代逢年过节和家人生病时,收受过他人送的现金,共计有20万元。我们追问她这些钱的去向时,宋某说以个人发放贷款的方式借给了一个朋友。为了证明她交代的真实性,她多说了一句话:“放贷协议在我单位办公室的抽屉里。”宋某的这句话好像是不经意说出来的,但我们都不约而同地认识到,这很可能就是打开本案突破口的关键。为了不引起宋某的特别警觉,我们假装对她的话深信不疑,但事实上我们都明白,案件还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宋某的话是真是假?会不会是虚晃一枪呢?如果她说的是真的,一旦错过了时机,宋某将协议全部销毁,后果将更严重。这样考虑之后,我们迅速作出决定,当即带宋某去她的办公室查看放贷协议。
我们随宋某到她的办公室后,宋某开始在抽屉里翻找,她突然神情慌张地要把一个文件撕掉,我们的一名办案人员眼疾手快,迅速从其手中夺了过来。宋某解释说:“这是一份没用的协议,本来打算合伙做生意的,最终没能做成。”这份协议是2012年签订的,合伙人是王某,内容是经营一家广告公司。就这样,王某进入了我们的侦查视野。后调查发现,王某是承包园林绿化工程的,2012年曾承包过南阳市白河湿地公园园林绿化工程项目。随着王某的出现,宋某的心理压力逐渐增大,最后交代了收受王某130万元贿赂的经过。案件突破口打开后,我们把这些铁的事实摆在肖某面前。肖某见大势已去,交代了自己利用职务便利,在园林绿化等工程建设和招投标领域,以及为他人职务晋升时伙同其妻子收受贿赂共计3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