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泰和县水槎乡某村党支部书记周某某、村主任李某某、报账员周某在协助风力发电项目征地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征地补偿款5万余元。近日,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检察院对上述三人以涉嫌贪污罪提起公诉。
2013年10月,中电投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新能源发电分公司在泰和县水槎乡成立“钓鱼台”风力发电项目部,项目部征用了水槎乡某村的部分土地。在风力发电项目征地过程中,村党支部书记周某某、村主任李某某、报账员周某利用职务便利,虚套征地补偿款5万余元并予以私分。
公诉机关指控村党支部书记周某某、村主任李某某、报账员周某利用职务便利共同侵吞征地补偿款,应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