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
中共江苏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原书记杨卫泽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卫泽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杨卫泽,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卫泽利用担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无锡市委书记、南京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杨卫泽简历
杨卫泽,男,汉族,1962年8月生,江苏常州人,198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8月参加工作,南京航务工程专科学校港口水工建筑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兼任江北新区领导小组党工委(筹)书记。
中共十七大 、十八大代表,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江苏省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党代会代表;中共江苏省委十届委员,十一届委员、常委,十二届委员、常委。江苏省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
1978.12——1981.08,南京航务工程专科学校(现东南大学交通学院)港口水工建筑专业大专学习;
1981.08——1990.11,江苏省交通厅规划计划处办事员、科员、基建科副科长、科长(其间:1986.05—1988.07 下派挂职邳州市加口乡任乡长助理);
1990.11——1993.01,江苏省交通厅规划计划处副处长;
1993.01——1994.08,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经理部经理;
1994.08——1996.09,江苏省交通厅规划计划处处长;
1996.09——1998.04,江苏省交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兼长江口航道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5.09—1997.06参加南京大学国际商学院领导干部工商管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1998.04——2000.01,江苏省交通厅厅长、党组副书记兼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省长江公路大桥建设指挥部总指挥、江苏高速公路集团公司董事长、江苏润扬大桥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苏淮江、沂淮、连徐、汾灌、宁宿徐、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其间:1998.09—2000.12 在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业工程专业学习,获工程硕士学位);
2000.01——2000.12,江苏省交通厅厅长、党组书记兼江苏高速公路集团公司董事长、江苏润扬大桥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1.01——2001.02,苏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1.02——2004.11,中共苏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02.09 起兼任中新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苏州工业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2004.07—2004.09 进入由中组部组织的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第二期公共管理高级培训班学习);
2004.11——2006.11,中共无锡市委书记;
2006.11——2011.03,中共江苏省委常委、无锡市委书记(其间:2003.03—2009.09 南京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博士研究生毕业);
2011.03——,中共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兼江北新区领导小组党工委(筹)书记。
2015年1月4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2015年1月8日,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
2015年7月31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江苏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原书记杨卫泽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2015年10月29日,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杨卫泽严重违纪问题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