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纪委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2016-06-05 来源:新华社 热度:1386℃

福州市纪委日前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涉及基层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贪污侵占收受贿赂等行为

2010年10月至2012年1月,鼓楼区贸易发展局原副局长柯坚强伙同下属放任并审核通过相关造假送审的材料,致使7家企业骗领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款1160.46万元,柯坚强收受送款38万元2015年12月,柯坚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1年5月至2014年10月,福清市玉屏街道畜牧兽医站原检疫员张述标滥用职权,导致大量未经检疫存在安全隐患的生猪流入市场,并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款物1.68万元2015年12月,张述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4年1月至2015年7月,长乐市金峰镇集仙村委会原主任镇自来水公司原经理李立忠利用职务便利,为违建户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55万元;伙同他人虚构工程项目套取镇自来水公司款项68.39万元,个人分得56.08万元2016年3月,李立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2年至2015年间,罗源县飞竹镇塔里洋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雷福忠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先后5次以虚列各种开支项目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共计18300元,用于购买土特产送礼和接待费等开支2016年4月,雷福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09年9月间,永泰县大洋镇七际村委会原主任蔡从钢利用职务便利,将105户村民的生态林补偿款存折截留,不按要求发放给村民2010年至2012年间,他私自3次支取该款项共61111元,其中43511元用于其个人生活开支2015年12月,蔡从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