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苍梧县两干部贪污渔业用油财政补贴款均获刑

2016-06-08 来源:正义网 热度:1479℃

岑某原是广西苍梧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的领导,董某原是该县某电厂的副厂长,因经受不住金钱诱惑,单独或合谋骗取渔业用油财政补贴资金,涉案金额285418.16元。近日,岑某触犯贪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董某触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09年间,岑某在担任该站的副站长、站长期间,利用开展国家渔业用油财政补贴工作的职务便利,伪造不符合渔业用油财政补贴资金条件的陈某、潘某等12人的申请资料,通过虚报的手段骗取财政补贴资金178843.96元,并将款项据为己有。此外,2009年至2014年间,岑某伙同董某(岑某的亲属)使用同样的作案手段骗取渔业用油财政补贴资金106574.2元,并将款项据为己有。

法院审理后认为,岑某、董某的行为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之规定,构成贪污犯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