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06-15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622℃

1.通许县邸阁乡张斗庄村村委会主任张广友侵占粮食补贴款等问题。张广友侵占24亩集体土地承包费5000元,粮食补贴款8336元,合计13336元,用于个人开支。2015年12月,张广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嵩县闫庄镇社会劳动保障所所长张利民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张利民以他人名义上报危房改造资料,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85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5年12月,张利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卢氏县官道口镇原会计莫昕贪污扶贫搬迁移民工程款问题。莫昕在任官道口镇会计和新坪村包村干部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新坪村扶贫搬迁移民工程款8.11万元据为己有,用于个人消费。2015年12月,莫昕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

4.夏邑县李集镇程集村党支部书记程建国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程建国以5户农户名义申报危房改造项目,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4万元,用于村务开支。2015年12月,程建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鹿邑县赵村乡前杨行政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可敬克扣村民低保金等问题。刘可敬克扣村民五保金6984.8元、低保金3234元,合计10218.8元,用于个人开支。2016年3月,刘可敬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河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