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渔湾居委会党总支书记顾锦桂等违规套取并私分国家和村集体资金问题。顾锦桂等居委会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弄虚作假,采用自制支付凭证及虚列开支等手段,先后套取国家财政资金38700元和居委会集体资金90974元进行私分,顾锦桂共计分得18125元,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责令其退缴违纪所得。
2.常州市武进区广播电视局局长、党组书记潘国兴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潘国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114次收受两个广播电视器材供应商赠送的礼金礼品合计价值人民币113.37万元,并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受到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盘龙社区居委会党总支书记袁东英、居委会副主任万伟峰、工作人员周尧忠违规骗取并私分房屋拆迁补偿款问题。袁东英、万伟峰、周尧忠等人利用协助街道拆除违章建筑的职务便利,采取居委会集体搭建和允许特定人搭建的手段,骗取临时建筑拆迁补偿款,同时将已领取过拆迁补偿款的426.6平方米房屋伪造成临时建筑再次申领拆迁补偿款进行私分,其中袁东英、万伟峰、周尧忠分别分得4万元、2.4万元、2.4万元。袁东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万伟峰、周尧忠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责令退缴违纪所得。(江苏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