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省纪委官网消息,日前,广安市纪委对前锋区委原常委、区政府原副区长陈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陈华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多次违规收受他人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严重违反生活纪律。
陈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观念淡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并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陈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陈华简历
陈华,男,汉族,1972年9月生,四川岳池人,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8月参加工作,四川三峡学院生物教育专业毕业,专科学历。现任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1995.08—1997.12岳池县乔家镇企业办主任
1997.12—1998.11岳池县齐福乡党委副书记
1998.11—2000.08岳池县罗渡镇党委副书记
2000.08—2002.03岳池县白庙镇镇长
2002.03—2002.10岳池县上挂广安市国土资源局
2002.10—2003.04岳池县白庙镇党委书记、镇长
2003.04—2004.11岳池县白庙镇党委书记
2004.11—2006.10岳池县九龙镇党委书记、大人主席
2006.10—2009.11共青团广安市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2009.11—2010.06广安市广安区政府副区长
2010.06—2013.03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常委、区总工会主席
2013.03—2013.07广安市前锋区政府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013.07—2013.08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常委、区政府筹建小组成员
2013.08—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