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成都市纪委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分别是:
1、锦江区督院街道滨江路社区书记罗全义违反组织纪律问题。2016年1月,督院街道滨江路社区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召开社区两委成员社会满意度测评活动,社区书记罗全义认为其社会化满意度测评结果不理想,担心影响个人考核,私下抽出部分不满意票,替换为满意票,并将替换后的统计结果进行公示,被群众举报,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3月,锦江区纪委给予罗全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大邑县晋原街道七里村党支部书记彭红良失职渎职问题。2013年初,按照大邑县晋原街道办的安排,晋原街道七里村、清江村实施统筹城乡村组道路建设工程项目,计划修建七里村至清江村的旅游环线道路。在工程完工验收时,七里村党支部书记彭红良私自同意工程承包人王某某提出的以提高赔付标准的方式套取资金,用于弥补修建便道工程费用的要求,致使王某某套取工程资金7万余元。2015年10月,大邑县纪委调查后,王某某于2016年3月将该笔款项全额上交晋原街道办。2016年4月6日,大邑县纪委给予彭红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