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

2016-06-20 来源:北京日报 热度:1320℃

日前,本市通报了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涉及套取国家补贴、利用职务便利占有公共财物等问题。

海淀区清河卫生服务中心原主任彭大力贪污单位财务账户资金

彭大力指使财务科长刘某某(另案处理)将人民币8.3万元从单位财务账户支出,彭大力分得4万元。同年,彭大力以会议费的名义从清河卫生服务中心领取4.6万元支票办理酒店会员卡进行个人消费。经海淀区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彭大力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西城区环保局煤改电管理中心原科员王征套取国家补贴

王征利用职务便利和管理上的漏洞,伙同他人采取办理虚假用户的方式,多次套取煤改电补贴款共计人民币约1140.93万元。西城区检察院已经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正在追究刑事责任。经西城区纪委常委会议及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征行政开除处分。

密云区统计局不老屯统计所原所长刘红亮占有公共财物

刘红亮利用职务便利,占有公共财物人民币2.08万元,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对象个人财物人民币2万元,冒领财政资金人民币3000元。经密云区大城子镇机关党支部大会讨论,并报镇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刘红亮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经密云区统计局局队长联席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刘红亮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