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委副书记、市长卢子跃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浙江省宁波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卢子跃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卢子跃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生活奢靡、贪图享乐;严重违反组织纪律,欺骗组织,在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民主推荐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为谋求职务提拔送给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上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搞权色、钱色交易;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卢子跃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卢子跃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卢子跃简历
卢子跃,男,汉族,1962年3月生,浙江永康人,1979年11月参加工作,198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宁波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曾任永康县棠溪公社人武部副部长、乡党委副书记、人武部部长、乡党委书记,永康县桥下乡党委书记,永康县方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永康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副局长、方岩区区长、区委书记、风景旅游管理处主任,永康县古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永康市委常委、古丽镇党委书记,永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东阳市委常委、副市长兼经济开发区主任,东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东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十二届浙江省委候补委员。
2001年10月任义乌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2年01月任义乌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2年10月任兰溪市委书记;
2005年04月任台州市委常委、秘书长;
2006年07月任台州市委常委、临海市委书记;
2008年04月任丽水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
2008年05月任丽水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党组书记;
2009年01月任丽水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2010年12月临时主持丽水市委全面工作);
2011年03月任丽水市委书记;
2012年04月任丽水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年01月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丽水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年03月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3年05月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宁波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
2014年01月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宁波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