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市委书记陈远华
据最高检案件信息公开网消息,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新疆和田市原市委书记陈远华(正处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陈远华简历
陈远华,男,汉族,1965年11月生,四川三台人,1982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入党,兵团党校研究生学历(2004年7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国民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毕业)。任新疆和田市委书记。2015年5月为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初步推荐人选。
1982.10-1988.05 新疆36145部队服役(其间:1985.08-1986.09参加中越自卫反击战);
1988.05-1988.11 和田地委党校学习;
1988.11-1989.04 和田县巴格其镇党委秘书;
1989.04-1992.03 和田县委宣传部干部;
1992.03-1994.01 和田县委办公室秘书(其间1989.09-1992.07自治区党委党校函授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4.03-1996.04 和田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6.04-1999.05 和田县委办公室主任(其间:1994.08-1996.12中央党校函授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9.05-2004.11 和田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4.11-2006.05 和田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6.05-2011.07 和田地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正县级)(其间:2009.09-2010.01中央党校新疆班学习);
2011.07-2013.12 洛浦县委书记
2013.12-和田市委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